這是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的博文,是一篇轉載文,原文的link死了,也不知是誰寫的,文中引述了很多我寫的文字,然後作者又寫一些,像兩人在交流,再轉載一下(照片是現在加上去的,攝於1985年的畢業旅行,照中人為攝影人Terry Leung):
【轉載】拼圖時代變遷,剎那化永恆——快拍人生
香港著名攝影師伍振榮笑言:“Snapshot可以隨性,但不是盲拍!”如果用心去感受,它是呈現生活“真實”一面的最佳舞台。
“Snapshot”是基本攝影技術之一,香港人譯為快拍,中國攝影界認為是抓拍,但我認為無論“快”或“抓”均不能完全說明它的神髓,我會稱之為“獵攝”。因為Snapshot原本就是一個狩獵詞彙,伍振榮形容就如獵人沒時間好好瞄準獵物,就以快速方式射擊,而且要求擊中目標!
“它的要訣就是不僅要快,在沒有深思熟慮的時間下,仍然要求命中目標!”他補充,要求是著重隨意而不講求技巧,在沒有擺設場景外、繁複的拍攝器材設置,及使用特殊強勁鏡頭情況下完成。
技術要求,變成本能反應
“如果你問我,‘快拍’需要掌握哪項技巧?哈!我會說自己在拍的瞬間忘記了!對我而言,攝影已是生活,生活包含了攝影,一切都那么自然,重要的你用的是什么心情去拍!”
他笑著舉了個駕駛例子,如果你已經駕車十多年,所有技術已成了本能反應,換牙或打訊號燈動作想都不用想,一切發乎自然,這就是所謂掌握技術了。
伍振榮認為“快拍”屬于瞬間即逝的記錄,好比如音樂或文字訴說一些故事,它只是以圖像作媒介,捉住一瞬間的真實。
“影像感動人的是真實,快拍的構圖光線也許不是最棒的,但它會深深打動人心,留著大家的視線。因為它是一個生活的縮影,充滿了生命力。”
“應該怎樣拍?拍什么?只要用心裝載,盡在不言中。形式不重要,最重要的是內容,最重要的是記錄。”或許伍振榮是對的,今天,在各種功利思想引導下,許多攝影人已經走入歧路。攝影應該回歸到它的本質,“真實”才是最重要的。
留住回憶,傳承文化
“80年代,我是個窮學生,愛旅遊,常投稿或拍照賺些零用錢,以前只拍些古蹟風景照,需求量高又價錢好嘛,人物照反而少之又少……”
伍振榮表示,在一次以80年代為背影的攝影展,整理照片時才發現原來還有幾十張當代人民的生活寫實照。“隨著時間流逝,很多以前不經意拍攝的‘碎片’,拼湊在一起時,才驚訝逐漸構建成了一個時代的時間巨像。”
“一點一滴的累積,自己不經意地見證了一個時代的始末,那種感動難以形容。原來,自己才曉得圖片不只可以留住回憶,也把文化以另一種方式傳承下去……”
他笑說,有時回想起來,不經意的記錄,竟成了最寶貴的影像資料。碎片構成了80年代社會的畫卷。從人們的衣著打扮吃穿住行等畫面,展示了我曾經走過的年代,這些畫面又一次喚起了久違的生活記憶,是哪么熟悉和陌生呀!
“熟悉是我們曾經生活在其中,陌生是因為好像與今天的生活相距甚遠。影像傳達出的訊息,讓我多次去翻閱及思考。從這些質樸畫面中,我開始思考什么是攝影,攝影的功能究竟是什么?是的,深入走進生活,這些影像給了我最好的註解和說明。”
學懂關心,直擊中心
“說到快拍文化,當1920年Leica相機面世后,就造就了不少成功的攝影記者,他們以Leica相機進行街頭的Snapshot,時至今日,不少攝影記者或紀實攝影家所採用的拍攝手法都是如此。”
伍振榮指出,他們活像獵人狩獵般,以快而準的手法準確無誤地拍下新聞照片或紀實照片,紛紛成為經典的傳世佳作,例如Paul Strend、Henri-Cartier Bresson、Garry Winogrand、Robert Frank等攝影大師,不少作品都是以“快拍”手法拍攝的街頭影像(Street Photography)。
“著名攝影大師布列松(Henri Cartier-Bresson)在紀實攝影領域中幾乎無人不識,他曾用輕巧、簡單直接的Leica相機,近距地捕捉到巴黎人的生活上情流露的一刻。”
伍振榮曾追隨布列松的拍攝蹤跡,在巴黎大街小巷穿插人群當中,作直觀式拍攝,捕捉現代巴黎人的生活瞬間,直攝人世間的真實。“我覺得要學懂關注社會,才可拍出好的相片,同樣亦可以藉著攝影來關心社會。”
《人間定格‧伍振榮作品展》展出的每一張作品,都反映出拍攝者對人們生活的細膩觀察。展出的全部作品將作義賣,所得善款,不扣除任何開支,全數撥捐香港腎臟基金會。
低調行事,但不躲藏
“攝影的根本就是記錄,‘快拍’就是觀測、發現和瞬間的掌握。我建議大家在快拍時,需注意一件事情,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,那就是:低調!”
他認為,相機最好是黑色,不用太大,一定要掛在頸項,如果穿黑衣或深色衣服更好,與相機融為一體,別人不會留意……”伍振榮堅持相機要掛在頸項,不建議躲躲藏藏。“相機的大小、優劣並不重要,重點是你要怎么用它。”
“也許有的人會認為這是‘偷拍’。沒錯,偷拍也是攝影技巧的一種。在未經別人同意下拍攝,對被攝者來說可能感覺不好,但在攝影技巧上是沒錯的。”
他指出,“快拍”在更多情況下是一種直截了當的拍攝,而且攝影師與被攝者往往是一種臨時的合作關係,包括主動合作與被動合作關係,即使在被動合作時,被攝者也往往是知道自己在被人拍攝,因此,他們會漸漸養成被鏡頭瞄準的反應習慣。
一些人知道有意識地去與鏡頭作交流,一些人則盡量去擺脫這個入侵的鏡頭,但不管怎樣,這都是攝影主動介入以后的現場即興的真實反應。
拍照,意念比技術更重要
Snapshot,又譯快拍或快抓,意譯捕捉瞬間的景象,原指以任何類型相機進行快拍之意,也意味拍攝活動的普及性。
此種快照通常被認為是技巧上不完美或非專業性,指的是包括失焦、取景或構圖不佳。與快拍有關的攝影運動還有Lomography(Lomo)或拍立得(Polaroid,即顯影相紙)等。
雖然,隨手拍是源于專業技巧匱乏的現象,但這種觀念的大規模引進,則是伊士曼柯達在1900年左右發明第一代箱型相機(即演變成后來的傻瓜相機)並推廣給一般消費者,同時,將攝影專業用途解放為日常生活的記錄工具,人類隨著相機普及,而真正進入大量複製影像年代。
到了1990年代,“不完美”的隨手拍照片登上流行雜誌封面並進入商業藝廊,蔚為潮流,同時暗示一個攝影藝術再次解放的年代:攝影美學邁入更多元發展,其標準變得莫衷一是,精準的技巧被構圖與機遇所取代,更重要的是,拍照的意念比專業的訓練對最終成果更有決定性。